第73608997号“DOBBIC”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28 2025-02-08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9989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阿斯莫德集团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州迪思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异议人阿斯莫德集团对被异议人广州迪思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66期《商标公告》第73608997号“DOBBIC”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DOBBIC”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8类“桌式足球桌;圣诞树用装饰品(灯、蜡烛和糖果除外);国际跳棋”等。异议人引证的第G1361109号“DOBBLE”商标已失效,未构成被异议商标注册申请的在先权利障碍。异议人称被异议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注册申请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608997号“DOBBIC”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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